各县(区)供销合作社、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洛阳农商银行:
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及
中央 1 号文件精神,河南省供销合作社、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和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联合出台《关于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为落实《意见》精神,全面推进我市“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工作,现将该《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
一、充分认识重要意义
“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健全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综合平台”,是今年中央 1 号文件提出的要求,这一决定将对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助推乡村振兴产生深远积极的意义。各县(区)有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要在讲政治的高度把开展“三位一体”试点工作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抓紧抓好,努力构建我市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新型为农服务体系。
二、认真抓好《意见》落实
1.各县(区)供销合作社作为“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工作的主体,要深刻领会吃透《意见》精神,认真研究掌握《意见》内容。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尽量选择基础较好的基层社、农民专业社或为农服务中心作为试点,确保顺利推进。每个县(区)确定 1-3 个基层试点。要科学合理地制定各个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建立试点工作台账,明确试点推进工作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2.各相关财政、农业、农商银行等部门要大力支持“三位一体” 试点工作的推进,财政部门要继续加大对为农服务中心建设的资金支持力度。农业农村部门在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建设上向为农服务中心倾斜。农商银行要加大对供销合作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支持力度,开展信用等级评定,开辟绿色通道,在政策允许范围内给予贷款利率优惠。
3.“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工作将列为今年供销社综合改革的重点工作。市供销合作社将把“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工作推进情况作为年度考核评先的主要内容,考核结果将通报各县
(区)委、政府。
三、加强工作组织领导
各县(区)有关部门要成立“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加强对“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及时研究协调工作推进中的有关问题,加强督导评价、沟通协调,及时将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形成合力,确保推进工作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洛阳市供销合作社 洛阳市财政局
洛阳市农业农村局 洛阳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