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改革发展 > 生产服务

2022年,我市村级供销社这样建!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30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和市委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151”工作部署,持续推动供销社重心下沉、渠道下沉、资源下沉、服务下沉,和村集体共建为农服务新载体,共创合作新模式,共育发展新机制,积极构建“农民、村集体、供销社”利益共同体,努力把村级供销社打造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前沿阵地,真正解决为农服务“最后一百米”问题,努力实现“村强民富社兴”,助力乡村振兴,我市对村级供销社建设进行安排部署。

一是创新建设模式,推进“三社”融合。村级供销社建设采取“1+N”模式,以乡镇基层供销社(社属企业)或村集体为主体,广泛吸纳村级集体合作社、村“两委”成员、农民、种养殖大户、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出资入社的经营模式,吸纳或整合“三清两建”后的乡村有效资源,积极实现村级供销社、集体合作社、专业合作社“三社”融合发展,打造与农民利益联结更加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加完备、市场化运行更加高效的乡村振兴服务力量。对于条件成熟的,村级供销社以“××村××(供销合作)有限公司”的形式投资组建并进行注册登记,加挂××村供销合作社牌子,规范使用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条件暂不成熟的,采取县区级供销社授权组建的方式开展村级供销社建设工作,积极挖掘“+”的内涵和外延,广泛整合社会资源参与村级供销社建设。

二是开展综合服务,激活发展活力。村级供销社聚焦乡村运营,将村集体的闲置房屋、集体建设用地、可用林地等资产,与供销合作社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和农村现代流通服务资源深度融合,依托村级供销社建设为农服务中心、改造提升现代流通网络、发展冷链物流、开展农村环境整治等,不断提升村集体经济实力;引导推动生产合作,与村集体经济组织、返乡创业乡贤、农民共同创办领办多种类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大力推行“供销社+村两委+农户”的模式,共建土地股份合作社,开展以土地托管为核心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提高土地集约化程度,引导发展特色产业,解决“农民外出打工、谁为农民打工”问题,实现土地经营权变股权、农村和村集体变股东等“三变”改革;组织开展供销合作,直面小生产和大市场的矛盾,开展农资“集采集供”,降低农民种粮成本,大力开展农产品电子商务,有效畅通农产品销售渠道,实现助农增收。积极创建农产品品牌,因地制宜发展乡村旅游等新兴产业,开展日用消费品流通、农资、金融保险、物流快递、农技推广和便民缴费等农村综合服务。

三是加强管理监督,完善运行机制。依法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民主决策、财务管理、监督管理、收益分配等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经济核算,规范村级供销社(供销合作有限公司)与社员(股东)的利益分配关系,按照市场化运行原则实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发展。优化整合涉农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联合金融保险、物流快递等商业服务主体,开展平台有偿共建,实现渠道有偿共享,多措并举充实提升村级供销社服务功能,确保农民增收、村集体受益、供销社发展。